学校财务知识指南
一、 制度学习
财务发展,制度先行。认真学习、切实掌握报账流程与报销标准等相关财务知识,是提高报销业务效率的最有效途径。
根据国家财经纪律、政策等发展情况,结合学校实际,计财处在不断完善学校财务制度。所有学校财务管理制度或办法,如《学校差旅费管理办法》(含第二次修订内容)、《学校教职工紧急情况临时借款管理规定》、《学校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》和《学生因公外出补助项目及标准管理办法》等,均在计财处网站“政策法规”栏公开,请教职工自主学习。
教职工报账签字、学生缴费、退费等流程可以在计财处网站“业务流程”栏查看。
报账所需空白报销单、领款单、差旅审批单(出差但无参会文件或电话通知记录时需要)、开发票时所需学校名称、学校纳税人识别号信息,可在计财处网站“下载专区”下载或查看。
二、 资金使用
1.应严格按预算实施项目。
严格预算管理,预算与决算必须相符,是财政的硬性要求。为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,我校将实行二级预算。届时会将预算指标下划到各部门,各部门依照预算指标开展各项事务,无预算、超预算均不予报销。
2.使用大额现金提前告知。
需要使用大额现金的项目,应提前1-2天告知财务室,以便准备资金。
3.报账时间长,及时报账。
因我校资金支付最终由市财政通过直接支付的方式实行(即:报账制,实施过程:项目开支产生后,学校财务人员凭审核后的票据才能向市财政申请资金支付),因此,学校财务支付每笔资金都要经过申请、批复、支付三个环节。且因财政审核程序繁杂,从而导致报账时间较长。所以,请及时报账,特别是公务卡类支付业务。
三、公务卡使用
按照上级财政部门文件要求,商品与服务支出下18个用款科目,均需使用转账或者公务卡。
出差活动中,住宿、会务、机票费是必须使用公务卡的项目,其它项目也欢迎使用公务卡办理支付业务。购买物品,也要求使用公务卡(仅限5000元以下,超过5000元的,由单位转账支付。),如售货方无法提供转账或公务卡刷卡,需售货方出具盖章的证明。
报销时,需正式发票、持卡人签名的pos机小票(报销住宿费还需要盖章的住宿清单。外出公务接待饮食需按照接待要求办理,其他类均按照制度要求执行)。用公务卡的项目,需单独填写报销单,以利转账。
如因学校财务原因无法按时还款的,由财务人员告知报销人,请报销人先自行及时还款,待学校款项下达后补还款项至个人银行卡。(若金额较大,学校支持借款还钱)
四、 报账注意事项
1.正规发票是报账的唯一依据。
发票是报销业务的唯一凭据,要求须是正规的发票(加盖发票专用章),收据不能替代发票。开票时,要按照规定正确填写单位名称(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)与单位纳税人识别号(我校新启用的纳税人识别号:12510900451571099A)。
2.购买货物或服务的内容需详细填写。
如:购买笔记本、纸、笔等办公用品,开票时应具体到货物名称、数量、单价,不能笼统地写为办公用品。
3.报销单后所附的发票等要和报销事项一致。
如:车票终点站需与出差目的地一致,车票日期应与出差日期一致。报销单填写应规范、仔细、完整,不可涂改。尤其是报销金额大小写须一致,且不可涂改。
4.按程序报账,提高效率。
报账人粘贴好票据后,按如下程序完成审批报销业务:部门、个人取得各种原始凭证、填制报账单→证明人签字→审批人签审→主办会计审核→计财处长签审→分管财务校领导签审→办理资金支付。
5.业务完成,及时报账。
根据财政部门规定,各项业务完成后,原则上在费用发生后30天内完成报销。不及时报账,一则不符合规定,二则造成学校资金运行统计不准,不利于学校经济决策。
6. 每月1—26日为报账时段;27日至月底为财务人员每月集中结账时段,非特殊情况,该时段不再受理报账事宜。
五、 常见问题解答
1. 差旅费报销
按照《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差旅费管理办法(试行)》文件执行。住宿费与交通费超过报销标准,超额部分自行负责。
外出选择安全经济的出行方式,符合乘飞机条件的人选择乘飞机出行,干部需学校党委书记事前签字同意,其他教职工需校长事前签字同意。
一天内同一个地点出差两次,仅报销1次补助;一天内去两个地点出差,按出差远的地点标准报销1次补助。
2. 公务接待报销
按照《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务接待实施细则(试行)》文件执行。公务接待报销须具备以下材料:
公函(可以是来访人员单位出具,也可是本校邀请,邀请函须加盖单位公章)、菜单(不得有烟、酒,不上高档食品。并加盖印章)、公务接待审批单、接待清单。
3. 租车费用报销
报销租车费用,需同时出具租车发票与租车合同,如以现金支付者,须经领导签字证明方可。
4. 劳务费报销
劳务报酬超过800元/次,需申报个人所得税,由学校代扣代缴。各部门在制表时,需同时制作代扣代缴相关个税的报销单据,并由相关领导一同签字。(具体计算办法,可与计财处刘洋同志协调)
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计划财务处
2018年5月17日